文/陈潜
2007年1月5日下午,全国职业技能认证中心福州市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善情同志来我校就职业资格论证合作协议书的具体细节进行洽谈。我校校长张忠亮同志首先与陈善情同志进行了协商。之后,职教部全体同志按照张校长的总体精神与陈善情同志在校会议室进行了详细地商讨。在双方之前多次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下,就协议书的具体细节、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以法律的形式最后确定下来。在第一期合作期,甲方(全国职业技能论证中心福州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场总体规划、宣传费用等,乙方(省团校职教部)提供教学场所作为甲方开展考前辅导和考试的场地。双方在第一期所产生的成本均不纳入成本进行核算,若有利润则做为后期合作的资金积累。后期若有继续合作再行协商。至此,职教部已完成与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认证中心福州市管理办公室就职业资格认证合作协议书的签订,双方的合作正式拉开序幕,同时也为拓展我校职业技能培训领域起了良好的开端。 |